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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2014年中期业绩公告及建议委任董事(摘要)

2014-08-20 20:15:00

建议委任董事

本公司欣然宣布董事会议决提呈委任邹灿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辖下的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委员。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就考虑及批准委任邹灿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

邹灿林先生,63岁,於1974年毕业於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於1975年取得英国格拉斯哥史佳特大学的会计学深造文凭及於1987年获澳门大学(前称东亚大学)授予中国法律深造文凭。邹先生於1979年成为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及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邹先生为民信会计师事务所之首席合夥人及中国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外方专家谘询组委员。邹先生曾出任香港会计师公会多个委员会委员(包括作为核数及核证专业标准委员会副主席、调查委员会及专业水平监察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税务学会会长。邹先生出任多个社会团体的名誉顾问及委员,及於1997年至2012年间担任中国广东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员。邹先生现亦为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曾於2002年至2012年间及2002年至2014年间分别担任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百德国际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邹先生於2013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的荣誉勳章。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邹先生在过去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邹灿林先生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有指定服务期限之合约。邹灿林先生须按本公司之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规定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就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辖下的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邹灿林先生将收取每年200,000港元酬金,并可享有按其职务、职责及现行市况而厘定之酌情花红。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邹灿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连。於本公告日期,邹灿林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条文涵义所指的本公司股份任何权益。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就建议委任邹灿林先生的任何其他事项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作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