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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LECTRONICS HUADA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于百慕达继续经营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85) 2024年6月28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 投票表决结果 谨此提述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2024年6月13日之股东 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通函。 本公司欣然公布于2024年6月28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表 决结果如下: 票数(%)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批准2024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关建议上限。414582870 (100.0%)(0.00%) 2批准2024年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建议上限。2134576220112525 (51.49%)(48.51%)据此,所有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均已获本公司独立股东正式表决通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持有1206180000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9.42%),彼等必须并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1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29872000股。有权出席股东 特别大会及就提呈之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之持有人之股份总数为823692000股,当中并无任何只可于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就提呈之决议案投反对票之股份。 所有于股东特别大会提呈之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人。除邱洪生先生因其他事务无法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外,本公司所有其他董事均亲身出席或透过电子途径参与股东特别大会。 承董事会命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秘书伍举钧香港,2024年6月28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两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许海东先生(主席)及刘劲梅女士;两名执行董事,分别为常峰先生(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及王剑先生;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棋昌先生,邱洪生先生,邹灿林先生及黄亚平女士组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