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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5-12 00:00:00

本公告乃由宝光实业(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 (「上市规则」) 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所定义)刊发。

本集团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现时已知悉之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将录得应占亏损,较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亏损有所增加,由于新型冠状病毒于2020年1月爆发以及自2019年6月起在香港发生的社会事件导致零售额减少。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录得亏损HK$34.6佰万,此亏损包括在2018年6月1日完成出售集团全部眼镜零售及批发业务(「终止营运业务」)予一间关连公司所录得出售收益(「出售收益」)。若撇除出售收益及终止营运业务的亏损,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集团综合亏损为HK$144.4佰万。预期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的集团综合亏损 (撇除潜在非现金无形资产减值、存货拨备(主要为手表机芯)及使用权资产及物业、机器及设备的减值) 较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集团综合亏损HK$144.4佰万增加不少于30%。本集团正在评估潜在非现金无形资产减值、存货拨备(主要为手表机芯) 及使用权资产及物业、机器及设备的减值,预计约为HK$160佰万至HK$220佰万。

集团持续采取各种措施以减低店舖营运成本、行政支出及资本开支,并收紧采购及加快清理存货以减低库存从而增强流动性。

本公告内所载之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本集团仍在落实其账目,仍需由董事会以及本公司核数师进一步审阅及评估。因此,本集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与本公告载列之资料可能有所不同。本集团将于2020年6月底前公告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