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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收购该物业

2021-08-31 00:00:00

尖沙咀置业与信和置业各自之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新加坡市区重建局授予合营企业(作为联合投标人)收购该物业之标书,投标金额约为 1,028.3百万新加坡元(相当于约 5,953.9 百万港元)。

卓枫(信和置业之全资附属公司)拥有合营企业 20%股权,合营企业之其他 80%股权则由 Far East Civil Engineering、Far East Organization Centre、Golden Development 及顺沣(均由黄氏家族拥有及控制)拥有。为获得标书,合营企业伙伴承诺根据其各自于合营企业之权益比例向合营企业提供必要资金,以支付收购该物业之投标金额。基于卓枫于合营企业的 20%股权,卓枫须承担之投标金额连同该物业之发展项目之估计成本之总额约为 340.0 百万新加坡元(相当于约 1,968.6 百万港元)。

尖沙咀置业为信和置业的控股公司。由于黄氏家族为尖沙咀置业及信和置业的控股股东,因此黄氏家族为尖沙咀置业及信和置业的关连人士。Far East Civil Engineering、Far East Organization Centre、Golden Development 及顺沣均由黄氏家族拥有及控制,因此各自均为黄氏家族的联繫人以及尖沙咀置业及信和置业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卓枫对合营企业的资本承担及其协定订立合营企业协议构成尖沙咀置业及信和置业各自的关连交易。由于卓枫对合营企业的资本承担总额的相关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 5%,因此进行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公告及申报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