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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现有合营企业之权益

2021-06-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尖沙咀置业与信和置业联合发出。

尖沙咀置业与信和置业各自的董事会谨此宣布,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交易时段后),买方(信和置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及HQH就建议收购事项订立有条件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合共403,356股HQH普通股,占HQH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0.33%,总代价根据有条件买卖协议载列的机制釐定,约339百万新加坡元(相等于约1,985.3百万港元),包括约190.7百万新加坡元(相等于约1,116.8百万港元)及约148.3百万新加坡元(相等于约868.5百万港元)分别分两期由买方应付予卖方1及由买方应付予卖方2。诚如订约各方协定,买方的总代价付款将悉数由HQH(代表买方)以买方按比例可享有HQH就HQH自撤资产生的所得款项净额宣派的股息向卖方支付,该撤资与HQH向第三方买方出售其于上海华庆的60%股权有关。因此,该总代价将予调整以反映买方按比例可享有HQH宣派的股息的最终金额。建议收购事项的整体目的及影响是为了让买方于撤资后恢复其于上海华庆(通过HQH)约22.35%的实际权益。

买方为信和置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信和置业则为尖沙咀置业的附属公司。由于尖沙咀置业及信和置业就建议收购事项的一个或多个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于25%,建议收购事项构成尖沙咀置业及信和置业各自的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公告及报告规定。

有条件买卖协议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倘适用)后方可作实,因此,建议收购事项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故此,尖沙咀置业及信和置业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尖沙咀置业及信和置业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