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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续聘投资管理人

2019-12-20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投资管理人订立新投资管理协议,据此,投资管理人同意根据与现有投资管理协议大致相同的条款继续向本公司提供非全权投资管理服务,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8条,投资管理人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投资管理人根据新投资管理协议向本公司提供非全权投资管理服务构成本公司的一项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根据新投资管理协议应付投资管理人最高费用总额将不超过每年600,000港元。由于新投资管理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相关百分比率按年计低于25%,且各年度上限低于10,000,000港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新投资管理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