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75) 2024年股东周?大会投票表决结果、执行董事之退任和授权代理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之变更投票表决结果 于2024?5月31日举?的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大会(「股东周?大会」)上,所有载于日期为2024?4月26日召开股东周?大会的通告(「股东周?大会的通告」)所载的所有提呈决议案已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本公司股东(「股东」)正式通过。股东周?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票?(%)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接纳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4081651290 经审核财务报表与董事会及核数师报告书。(100%)(0%) 2 (A)(i) 重选梁宇铭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08154129 11000 (99.99%)(0.01%) 2 (A)(ii) 重选赖德刚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08154129 11000 (99.99%)(0.01%) 2 (B)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厘订董 408154129 11000事酬?。(99.99%)(0.01%) 3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40815412911000会厘定其酬金。(99.99%)(0.01%) 4 (A) # 授权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得超过在本决议案获通 408165129 0 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本公司股份。(100%)(0%) 4 (B) # 授权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得超过在 406166005 1999124 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之本(99.51%)(0.49%)公司额外股份。 4 (C) # 扩大授予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的一 406166005 1999124般授权,加入其中相等于购回的本公司股份总数。(99.51%)(0.49%) 1由于超过50%的票数表决赞成上述每项决议案,故所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请参阅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全文。 附注: 1.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股份总?为799557415股,此乃赋予持有人有权出席大会并 于会上就所有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2.概无有权出席该股东周?大会的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40条所载须于会上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3.概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须于股东周?大会上放弃表决权。 4.概无股东在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通函中表示有意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对任何决议案投反 对票或放弃投票。 5.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在股东周?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察员。 6.除赖德刚先生外,全体董事均亲身出席或透过电子途径参与股东周年大会。 执行董事之退任和授权代理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之变更 董事会谨此宣布,袁永诚先生(「袁先生」)不膺选连任,已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自董事会退任执行董事。退任后袁先生亦不再是本公司执行委员会之成员、《上市规则》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理(「授权代理」)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所规定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 件及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理(「法律程序代理人」)。袁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退任的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亦谨此宣布,本公司之公司秘书陈秀梅女士(「陈女士」)获委任为授权代理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以接替袁先生。 董事会谨此对袁先生在任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赞赏和感谢,并对陈女士之新任命表欢迎。 承董事会命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董事总经理黄云香港,2024?5月31日于本公告日期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黄云及刘杰,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陆宇经、梁宇铭及赖德刚。 *仅供识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