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重新提呈新上市申请

2021-05-10 00:00:00

兹提述中国旭光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清盘中)(「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及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有关建议重组的通函(「该通函」)。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重新提呈新上市申请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提交新上市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03(1)条,新上市申请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到期。

本公司欣然宣佈,重新提呈之新上市申请连同股份发售招股章程草案已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递交予联交所。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新上市申请之进度。

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股份已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10时56分起于联交所主板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注意,本公司股份恢复于联交所买卖须待多项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而该等条件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达成。因此,无法保证本公司股份将于联交所恢复买卖。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