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建议重组之季度进展

2021-02-01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建议重组。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提供本集团业务营运及建议重组之季度进展。

业务营运

诚如本公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之公告所披露,自委任临时清盘人起本集团只有极少业务及所有附属公司已从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剔除且本集团于四年内及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日止六个月并无产生任何收益。截至本公告日期,此情况仍未改变。建议重组完成后,根据上市规则,经扩大集团预期将拥有足够运作水平。

建议重组

根据上市规则第9.03(1)条,新上市申请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失效。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与目标集团及所有专业人士紧密合作,以更新草拟股份发售招股章程内之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目标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及回应监管机构就草拟股份发售招股章程上所提出的提问。申报会计师现正审核目标集团及本公司之财务资料,且独家保荐人预计经更新新上市申请连同经更新草拟股份发售招股章程将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提交予联交所。

符合复牌条件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经刊发全部未刊发之财务业绩。本公司正与目标集团及所有专业人士紧密合作,以于建议重组完成后符合所有余下复牌条件。

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股份已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起于联交所主板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谨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之邀请或要约。有关股份发售之进一步详情将适时载于本公司待刊发之股份发售招股章程。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亦请注意,本公司股份恢复于联交所买卖须待多项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而该等条件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达成。因此,无法保证本公司股份将于联交所恢复买卖。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