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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能收购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的每月进度更新

2019-04-18 00:00:00

本公佈乃由中国稀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的公佈(「该等公佈」),内容有关可能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可能收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本公司已向接管人查询接管的最新状况,并获悉接管人正努力出售股份。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无订立任何正式协议。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每月作出公佈,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公佈作出收购建议的确实意图或决定不进行收购守则项下的收购建议为止。本公司将适时或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规定另行刊发公佈。

警告:概不保证呈请及╱或接管将会导致控股股东变动,或将导致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本公司证券作出全面收购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必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