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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烯谷集团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成员

2017-07-21 17:34:00

中国烯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王松岭先生(「王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生效。王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王先生,现年六十三岁,自二零零四年起任中国吉林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长直至二零一一年退休为止,在此之前出任中国吉林省森林工业集团公司之董事,并在该集团内兼任国内上市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董事,该公司於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中国国有森林工业四大企业之一,王先生亦曾分别兼任吉林省林业资源开发公司以及吉林省泉阳泉饮品公司之总经理及首任董事长,并成功开发出泉阳泉矿泉水上市。王先生持有吉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於二零零四年於该校经济管理专科毕业,在此之前亦分别於四平市教育学院以及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学校毕业,他於企业策划及管理等方面拥有非常丰富经验。

王先生已与本公司就其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订立服务合约,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起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以不少於一个月之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惟王先生须遵照本公司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重选连任。王先生将有权享有总金额为360,000港元的年薪,年薪乃参照现行市况及其於本集团的职能及职责厘定。

除上述披露者外,王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位,或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此外,於过去三年内,王先生并无出任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董事或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及王先生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持有或被视作持有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王先生已确认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标准,且并无其他与王先生关之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热烈欢迎王先生加入本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