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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增加

2023-03-17 00:00:00

盈利警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增加 本公告由中亚烯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最近期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之初步审阅,并考虑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本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4700万港元,相较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30000港元大幅增加约4670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预期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较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乃主要由于本年度投资物业之公允值亏损约4600万港元所致 (二零二一年:无)。 尽管有上述资料,由于上述公允值亏损属非现金性质,故不会对本集团之经营现金流量造成影响。本公司认为,本集团之整体财务状况维持稳健。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 基于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或核数师审阅或审核,并可能会有变动及调整)所作之初步评估。本集团于本年度之实际财务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不一致。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之本年度经审核综合业绩。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