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进展公佈

2021-01-28 00:00:00

兹提述中亚烯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及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作出之公佈(「该等公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以下进展。

为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终期业绩及解决本公司核数师就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所发表之保留意见,本公司先后多次尝试要求(i) Five Color Stone Technology Corporation(「Five Stone Technology」)(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并持有本集团于若干台湾实体的投资权益之本公司联营公司);及(ii) WI Capital及WI Graphene(于日本注册成立之本公司附属公司)提供所需资料及文件。

不幸地,儘管本公司持续要求,于本公佈日期,Five Stone Technology、WI Capital及WI Graphene的相关主管仍拒绝向本公司提供Five Stone Technology、WI Capital及WI Graphene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此外,本公司亦要求WI Graphene及WI Capital的相关主管及人员(包括WI Graphene及WI Capital的唯一董事Masaru Futohashi先生)归还WI Graphene及WI Capital的相关企业及股权文件,并使获本公司向WI Capital的董事会提名的一名新董事的委任生效(包括但不限于交出WI Capital的公司印鑑以于日本有关机构登记董事变更)。儘管本公司提出的要求,WI Graphene及WI Capital的相关主管及人员仍拒绝遵守本公司有关归还文件及WI Capital公司印鑑的要求。

本公司现正考虑并将作出采取适当行动以取回所需资料及文件,并解决有关Five Stone Technology、WI Capital及WI Graphene的问题。

本公司将就解决上述问题之最新进展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