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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通有关截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的以股代息计划市值计算

2018-05-28 17:20:00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 2018年 3 月 22 日公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向於 2018 年 5 月 24 日(星期四)(「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派付截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止财政年度的普通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股份」)港币 0.90 元(「末期股息」)。於 2018 年 5 月 17 日(星期四)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末期股息的普通决议案获通过。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合资格的股东(「合资格股东」)可选择以现金,或全部以配发缴足股款的新股份(「新股」)代替现金,或者部分以现金及部分以缴足股款的新股的方式收取末期股息(「以股代息计划」)。

就计算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将予配发的新股数目而言,新股的市值获厘定为每股港币22.95 元(「平均收市价」),此市值的计算相等於股份由 2018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一)开始至 2018 年 5 月 28 日止(星期一)(首尾两日包括在内)连续五个交易日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列报的每股股份平均收市价。因此,合资格股东有资格就其名下於记录日期登记的股份收取的新股数目将如下计算:

港币 0.90 元

於记录日期持有 (每股股份末期股息)

将收取的 = 并选择收取新股 X -----------------------

新股数目 的股份数目 港币 22.95 元

(平均收市价)

每位合资格股东将获发行的新股数目将调整至最接近较低的整数。新股的零碎股数将不予配发,其利益将拨归本公司所有。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将予发行的新股一经发行,即在所有方面均与配发及发行新股当日已发行的股份享有同等权益,惟该等新股将不享有上述末期股息。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新股上市及买卖。载有以股代息计划详情的通函(「通函」),连同有关的选择表格(「选择表格」)将於 2018 年 6 月 1 日(星期五)或相近日子寄送予股东。登记地址位於通函中所指明的香港境外若干司法管辖区的股东将不会被包括在以股代息计划之内,并将全部以现金收取末期股息。董事会认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36(2)条的规定,此举乃属必要及适宜。

合资格股东如欲全部以现金收取末期股息,请勿填写选择表格。

合资格股东如欲全部或部分以新股的方式收取末期股息,应按照列印在选择表格上的指示填妥及签署选择表格,并最迟须於通函中所指定的最後时间,预期将为 2018 年 6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4 时 30 分前,交回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预期新股股票将於 2018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五)或相近日子以平邮方式寄送予选择全部或部分以新股的方式收取末期股息的合资格股东,邮误风险由彼等自负,而预期新股於联交所首日买卖的日期则为 2018 年 7 月 3 日(星期二)或相近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