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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主要交易 - 出售上市证券之授权

2021-05-24 00:00:00

可能出售事项及出售授权

本公司建议事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出售授权,以使董事可于授权期间出售其于本公告日期目前持有的阜博集团股份。

上市规则之涵义

假设本集团持有之全部353,000股阜博集团股份将于授权期间内按每股阜博集团股份于本公告日期之收市价出售,当可能出售事项与先前出售事项合併计算(及倘可能出售事项于相关先前出售事项之前12个月期间进行)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少于75%,可能出售事项可能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主要交易,并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经股东批准。

本公司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出售授权及可能出售事项,以使本公司可于授权期间出售本集团持有之最多353,000股阜博集团股份。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于出售授权及出售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预计概无股东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

本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尽快寄发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出售授权及可能出售事项之进一步详情;及(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