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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0-10-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震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 连同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 的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局(「 董事局」)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相关期间」) 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目前董事局可获得的资料作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相关期间之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溢利较二零一九年同期(「 去年同期」) 将录得不少于110%之增长。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溢利之增加主要由于: (i) 注塑机业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约32% ; 及 (ii) 生产规模经济及效益提升, 导致毛利率改善。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于相关期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为对本集团于相关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审阅, 尚未经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或核数师审阅,亦可能会作出所需调整。 有关本集团财务资料之进一步详情将于本公司于相关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内披露,该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 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