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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委任及董事会委员会成员变更

2019-11-18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

国浩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司徒复可先生(「司徒先生」)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结束后轮值退任。因健康理由,司徒先生决定不再于股东週年大会膺选连任。

司徒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退任有关之事宜须知会本公司之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随着司徒先生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不再担任本公司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酬委会」)之主席,以及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委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委会」)成员之职位。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司徒先生过去15年来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之委任

董事会欣然宣佈,黄嘉纯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黄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委会及酬委会之成员,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结束后生效。

黄先生,现年六十岁,为执业律师及国际公证人,现为香港律师行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联席主席。黄先生于一九八五年三月成为香港合资格律师及在其专业上拥有逾三十年经验。黄先生于香港大学毕业,持有法律学士学位,并取得香港中文大学教育硕士学位。

于二零零二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委任黄先生为太平绅士。于二零一八年七月,香港特区政府向彼授予银紫荆星章,嘉奖其对公共服务的贡献。

黄先生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证监会之附属机构)之主席。黄先生之公职亦包括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谘询委员会主席、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主席,以及教育统筹委员会当然理事会委员。彼由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曾担任香港律师会会长。彼亦曾为香港医院管理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之成员,及市区重建局之非执行董事以及其他公职。

黄先生为本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上市之同系附属公司南顺(香港)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于此披露者外,黄先生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并无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彼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黄先生为一家于联交所上市之公司凯知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于上文披露者外,黄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黄先生与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此委任亦无固定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规定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彼将收取之董事袍金将由董事会釐定,并有待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

于本公佈日期,黄先生并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XV部涵意内任何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或相关股份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关于委任黄先生之事宜需要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条文规定而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黄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会委员会成员变更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之股东週年大会结束后,薛乐德先生调任为酬委会主席,而David Michael Norman先生获委任为提委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