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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通函之澄清公告

2019-10-16 00:00:00

兹提述国浩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之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本公司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发行股份之一般性授权及重选董事并载有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同日期通函(「通函」)。除另有定义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注意到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出现之文书错误,并谨此澄清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第4页及通函第8页附注4应更正如下(更正部分已划上下划线):

4.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一)(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定股东有权出席本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登记文件连同所需之股票最迟须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三号合和中心十七楼一七一二至一六室。」

除上述者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通函所述之所有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本澄清公告乃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通函之补充,并应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通函一併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