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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2-12 00:00:00

本公告乃海港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则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的定义)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告知股东及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本集团最近期未经审核管理账项之初步评估,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东应占集团盈利预期会较二○一八年度下跌逾80%。除因二○一九年下半年市况转差令酒店和投资物业表现疲弱之外,导致业绩欠佳的另一原因是重估香港投资物业和内地一间酒店时录得未变现亏损。

本公司目前仍在编制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未经过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已审核业绩预期将于二○二○年二月底或三月初刊发。

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