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海港企业盈利警告

2018-06-28 17:32:00

本公告乃海港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则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的定义)而刊发。

一年多以来,本公司已不时提醒股东及投资者,本集团的发展物业分部贡献在二○一七年之後会缩减。最新提示载於日期为二○一八年三月一日的本公司二○一七年年报内的主席报告书:

「发展物业贡献自二○一二年起主导集团财务业绩,在二○一七年占集团收入及营业盈利逾80%及核心盈利逾70%。集团已累计出售或预售逾95%可发展总楼面面积,当中99%已确认入账。苏州时代上城已告全面落成,是最後一个高利润项目,标志着对集团贡献的分水岭。上海南站及苏州国际金融中心是仅余的两个未完成项目。未来集团不能再倚赖此分部的贡献。」

此外,该主席报告书亦就本集团在香港的新酒店提供了以下最新情况:

「The Murray於年初开始招待顾客,还需时间建立业务。与此同时,土地及楼宇折旧和利息成本将会对酒店的盈利能力构成压力。」

据最近对截至二○一八年首五个月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审阅,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告知股东及投资者,本集团截至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核心盈利(即不计入投资物业重估差额的股东应占盈利)预期会较二○一七年同期下跌超过70%。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没有经过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业绩预期将於二○一八年八月刊发。

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