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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议股份合併;及(2) 建议削减已发行股份之股本及拆细未发行股份

2019-11-18 00:00:00

本公司拟实行以下股本重组,涉及如下所述股份合併、股本削减及股份拆细:

(1)股份合併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股本中每五(5)股每股面值0.1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併为一(1)股每股面值0.5港元之合併股份。

(2)股本削减及股份拆细

董事会建议,紧随股份合併生效后,将实行股本削减及股份拆细,据此:

(i)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将透过注销已缴足股本(以每股当时已发行合併股份注销0.495港元为限)予以削减,致使每股已发行合併股份之面值将由0.5港元减至0.005港元;及

(ii)紧随股本削减后,每股面值0.5港元之法定但未发行合併股份将分拆为一百(100)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之新股。

于股本削减及股份拆细生效后,新股每手买卖单位与合併股份相同,即每手10,000股新股,且根据章程大纲及细则新股彼此之间在所有方面享有相同权益。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有关股份合併、股本削减及股份拆细的必要决议案。载有(其中包括)有关股份合併、股本削减及股份拆细资料的通函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五)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股份合併、股本削减及股份拆细须待条件达成后方告作实,故该等事项未必会落实。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