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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变更审计机构

2023-01-19 00:00: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根据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议建议委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零二二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聘请丁何关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零二二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须经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