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41)于2024年5月29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载于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的所有决议案均于2024年5月29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兹提述鹰君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之通函(「该通函」)。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于2024?5月29日举?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股东特别大会主席要求就载于日期为2024?4月19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的所有提呈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表决。 于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目为747723345股,此乃赋予本公司股东(「股东」)权?可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决议案的股份总?。概无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行使其投票权时受到任何限制。 罗嘉瑞医生、王于渐教授、李王佩玲女士、朱琦先生、何述勤先生、施颖茵女士、 罗孔瑞先生、罗慧端女士、罗康瑞先生、罗鹰瑞医生、罗俊谦先生、简德光先生、朱锡培先生及潘嘉阳教授均亲身或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之点票过程由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监票。所有决议案已获股东批准,投票结果载列如下: 票数(%)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批准采纳2024年份股份奖励计划。48858759785062388 (85.171727%)(14.828273%) 1票数(%)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2.202448857559785076388批准采纳年购股期权计划。 (85.169338%)(14.830662%) 由于上述各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因此上述所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董事总经理罗嘉瑞香港,2024年5月29日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罗嘉瑞医生(主席及董事总经理)、罗孔瑞先生、罗慧端女士、罗俊谦先生、简德光先生(总经理)、朱锡培先生及 潘嘉阳教授;非执行董事罗杜莉君女士、罗康瑞先生及罗鹰瑞医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于渐教授、李王佩玲女士、朱琦先生、何述勤先生及施颖茵女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