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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3-05-31 00:00:00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佈乃由中国北大荒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内容有关建议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现有大纲及细则」)及采纳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大纲及细则」)。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联交所修订上市规则,其中包括采纳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的一套核心的发行人股东保障标准(「核心的股东保障标准」)。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现有大纲及细则,以(i)符合核心的股东保障标准;(ii)使现有大纲及细则符合上市规则之修订及开曼群岛之适用法例及程序;及(iii)纳入若干内务修订(「建议修订」)。董事会亦建议采纳包含建议修订的新大纲及细则,以替代及摒除现有大纲及细则。

建议修订须待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及采纳新大纲及细则详情之通函连同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将于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