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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若干酒店物业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之内幕消息(2)可能的主要交易

2019-11-28 00:00:00

本公佈由FarEastConsortiumInternational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正考虑将本集团于澳洲、新加坡、马来西亚及英国之若干酒店物业进行潜在分拆,以合订信托组合(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及业务信托(统称「酒店信托」))之形式在海外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就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而言,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向联交所递交建议书(「第15项应用指引建议书」)。于本公佈日期,联交所仍在审议第15项应用指引建议书。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须遵守第15项应用指引项下规定、上市规则之其他相关条文及有关海外证券交易所规则之相关条文。

董事会预期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如进行)将可能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e)段须获股东批准。

董事会相信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如进行)将会(其中包括):(i)为本集团建立一个专责酒店资产之资产管理平台,从而让本集团获得新收入来源;(ii)释放及变现本集团酒店物业之价值及使本集团得以将资本循环投资;及(iii)利用分拆实体进行更多积极之第三方酒店收购事项。

本公司将遵守相关上市规则规定,并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就有关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作出进一步公佈。

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仍处于初步阶段,且并无就酒店信托于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作出任何申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注意,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须待(其中包括)股东批准、董事会最终决定、市况、联交所批准及相关海外证券交易所批准。因此,概无保证潜在分拆及独立上市将会落实或何时有可能落实。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