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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FEC FINANCE LIMITED建议进一步发行50,000,000美元7.375 厘优先担保永续资本票据(与将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发行之250,000,000美元7.375 厘优先担保永续资本票据合併及组成单一系列)并由FAR EAST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根据1,000,000,000美元有担保中期票据计划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担保

2019-09-11 00:00:00

本公佈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条文刊发。兹提述该公佈。除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发行人及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发行人同意发行及经办人同意按总面值50,000,000美元之价格认购及支付增发票据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增发票据。增发票据将根据有担保中期票据计划项下之提取发售及发行,并预期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或前后发行。增发票据将与原先票据合併及组成单一系列。

增发票据发行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佣金及行政支出后将约为51,032,000美元(约港币398,049,000元)。发行人拟将增发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本集团业务发展、一般公司用途及将现有债务再融资。

发行人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以债务发行方式仅发行予专业投资者之增发票据上市及买卖。

认购协议须待认购协议项下所载先决条件获达成及╱或豁免后,方告完成。

由于认购协议不一定会完成及增发票据发行不一定进行,有意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