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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8-05 00:00:00

本公告乃由九龙建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对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初稿之初步审阅,预期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股东应占基础纯利将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录得温和减少介乎20%至30%,主要是由于集团物业发展项目之销售确认入帐减少所致。此外,预期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股东应占纯利将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录得大幅减少介乎65%至75%,主要是由于(1)本公司于香港之投资物业估值变动及(2)本公司拥有70.8%权益之上市附属公司保利达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8)持有于澳门之物业发展权益之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减少及于哈萨克斯坦之石油项目所作出之减值亏损所致。

本公司仍在落实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初稿及集团现时所取得之其他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而有关帐目及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