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建业有限公司–公布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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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
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
KOWLOO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4)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布乃由九龙建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董事会
(「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
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於对集团截至二零一八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财务报表初稿之初步审阅,预期
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溢利将较二零一七年同期录得
显着上升。该上升主要由於(1)集团之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及(2)本公司拥
有73.4%权益之上市附属公司保利达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8)持
有澳门物业发展权益所得的收入及其公允价值收益所致。
本公司仍在落实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
布所载资料仅基於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财务报表初稿及集团现时所取得之其他资料所作
出之初步评估,而有关财务报表及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集
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预期将於二零
一八年八月下旬公布。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公布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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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九龙建业有限公司
主席
柯为湘
香港,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柯为湘先生(主席)、黎家辉先
生、柯沛钧先生及林勇禧先生;非执行董事吴志文女士及杨国光先生;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国星先生、陆恭正先生、司徒振中先生及David John Shaw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