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及2022年6月14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就有关本公司所属间接控有60%权益的深圳航天根据其在2016年与航科后海签订之十年期写字楼整租合同(「整租合同」),航科后海拖欠租金累计人民币184,328,491.84元,以及深圳航天已就航科后海未付租金提出诉讼申索。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意。
董事局谨此公佈,于2022年7月5日,基于航科后海无法履行整租合同约定的义务,深圳航天(为「甲方」)与航科后海(为「乙方」)订立整体租赁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终止整租合同,于2022年6月30日生效(「解除日」)。乙方须(i)于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撤场并将租赁物业返还给甲方(由转租的次承租人承租使用的部分除外)及(ii)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未到期转租合同的换签事宜,乙方确保转租客户配合与甲乙双方签订三方协议,并按甲方指定的租赁合同版本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此外,解除协议约定乙方应付租金当中共计人民币48,550,890元,甲方有权以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抵扣,余额乙方同意分三期支付。乙方按解除协议的约定支付应付租金后,将在诉请金额中按乙方已付金额相应扣减。至于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的争议,将按诉讼判决结果执行,而甲乙双方对违约金的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同意于诉讼一併处理。
对本公司之影响
承如本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之公告提述,于2021年12月31日综合财务状况表上的有关应收航科后海租金净额(已开及未开具发票)合共约人民币4.08亿元,估计本公司将因应终止租约而需要(扣减担保金及约定应付租金款项收回后)全数拨备。本公司将在该诉讼中积极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利,并将根据相关上市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