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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 - 发佈企业通讯之新安排

2024-06-06 00:00:00

DYNAMIC HOLDINGS LIMITED 达力集团有限公司 (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9) DYNAMIC HOLDINGS LIMITED达力集团有限公司(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9) 2024年6月7日 尊敬的登记股东发布企业通讯之新安排简介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新规则第 2.07A 条 1 以及达力集团 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公司细则,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向其股东3发布本公司日后的企业通讯(「企业通讯2」),并仅应股东要求向其寄发印刷版本形式的企业通讯。 就此而言,以下安排将于2024年6月17日生效。 安排 1.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4 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股东个别地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如果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5,本公司将以印刷版本形式向其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 企业通讯,连同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将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 2.企业通讯 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www.dynamic.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发布企业通讯。 本公司将于企业通讯刊发日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仅在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时) 向股东发送企业通讯网站版本6的登载通知,该通知将同时提供英文和中文版本。 -1-3.向本公司提供股东电子邮箱地址 为了支援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电子通讯,本公司建议股东通过扫描上述二维码填写线上表格,该表格的有效期为2024年8月6日。倘若股东因任何原因难以获取线上表格,彼等可于日后随时向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发出合理书面通知,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29-ecom@hk.tricorglobal.com向本公司提供其电子邮箱地址。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假若本公司没有收到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股东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法使用,本公司将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如果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4.索取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版本 对于希望收取所有日后的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版本;或因任何原因难以浏览本公司网站的股东,本公司将应股东发送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 17楼),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29-ecom@hk.tricorglobal.com的书面形式请求,将日后的企业通讯及/或相关企业通讯(视情况而定)的印刷版本免费向其寄发。 有关(i) 发布企业通讯及(ii) 索取企业通讯印刷版本的安排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网站(www.dynamic.hk)的「投资者关系」部分。阁下如对本函件有任何疑问,请于营业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致电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电话:2980133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29-ecom@hk.tricorglobal.com。 1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 2企业通讯包括本公司发布或将予发布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 但不限于 (a) 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帐目连同一份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b) 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 (c) 季度报告(如有); (d) 会议通告; (e) 上市文件; (f) 通函; (g) 代表委任表格。 3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4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本公司股东权利的企业通讯,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派付股息的选择表格;有关供股或公开招股的额外申请表格;有关公开招股既定配额的申请表格;有关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的接纳表格;及有关供股的暂定配额通知书。 5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如果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而 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6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中英文版本之企业通讯电子版。 承董事会命达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秘书黄爱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