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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最新发展季度更新

2020-05-25 00:00:00

本公告由 Burwill Holdings Limited (Provisional Liquidators Appointed)(宝威控股有限公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本公司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第 13.24A 条以及证券与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第 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规定(如上市规则所定义)而做出。

兹提述本公司 以下公告:

1. 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的公告(「 委任临时清盘人公告」), 内容有关委任临时清盘人;

2. 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的公告(「 呈请公告」) ,内容有关呈请(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的公告所定义);及

3. 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及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的公告(「 季度更新公告」) 。

除另有所述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委任临时清盘人公告、呈请公告及季度更新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业务营运及意向书

时清盘人自根据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高等法院命令(「 命令」) 获委任起,一直调查本公司的业务状况及采取必要行动保全本公司资产,以及控制及行使本公司对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 」)的权利。于该期间内,香港的一家财务中介机构接触临时清盘人,表示其有意担任有关本公司可能进行重组的安排人(「 安排人」)。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本公司接获安排人发出的意向书,据此,安排人同意向临时清盘人提供启动资金,以考虑及在可行情况下启动有关本公司重组的工作,包括为延续本集团贸易业务而注册成立特殊目的公司。

扩大临时清盘人的权力

由于命令并无规定临时清盘人具有进行本公司或本集团重组的权力 ,临时清盘人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向高等法院申请扩大彼等的权力,令临时清盘人能够考虑及/或进行本公司及/或本集团重组。高等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批准临时清盘人的申请。

经高等法院批准,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宝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宝威资源发展」)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以进行重组及延续本集团的贸易业务。目前预计宝威资源发展将配合重组而委聘管理团队,以经营本集团的钢铁贸易 业务。 于本公告日期,临时清盘人在安排人的协助下,寻求银行融通以资助本集团的钢铁贸易业务。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及/或投资者务请注意,虽然接获安排人发出的意向书,但并无订立有关本集团重组的具法律约束力协议,且临时清盘人并无承诺进行本集团重组。 临时清盘人目前正与其顾问考虑重组本集团是否可行,以及若重组可行,进行重组的方式。本公司股份持有人以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向股东通报有关可能进行的本公司及/或本集团重组的进展。

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 HCCW 262/2019的最新发展

如同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本公司的公告所述, 因应司法机构就公共衞生情况宣佈的法庭程序一般延期安排, 原定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举行的呈请聆讯已延期至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 。

法院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 的延期聆讯上,再将呈请聆讯延期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让临时清盘人有充足时间考虑及在其认为可行的情况下进行本公司及/或本集团重组。

继续暂停股份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起暂停于香港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以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