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Burwill Holdings Limited(宝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及13.19条以及证券与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规定(如上市规则所定义)而做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股份获准于联交所恢复买卖前必须达成联交所向本公司施加的复牌指引(统称「初始复牌复牌指引」)。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上述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复牌指引
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就有关向本公司提出之额外复牌指引(连同初始复牌指引统称「该等复牌条件」),详情如下:
(a) 证明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b) 于市场发放一切重要信息,让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之状况;及
(c) 公佈全部待公佈之财务业绩及报告,并且处理任何审计意见。
联交所亦表示,倘本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可能更改该等复牌条件或对该等复牌条件作出补充。
继续暂停股份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股份持有人以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