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 Burwill Holdings Limited( 宝威控股有限公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第13.24A 条以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的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本公司的债务偿还安排计划。除另有所述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佈, 百慕达计划已获百慕达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之经延期聆讯( 原定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举行) 在没有修订的情况下批准。至于香港计划,公司法官在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举行香港法院聆讯中押后批准呈请,以待覆核之结果。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该等安排最新发展作出进一步公佈。
继续暂停股份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谨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股份恢复于联交所买卖须待多项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而该等条件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达成。因此,无法保证本公司股份将于联交所恢复买卖。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