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佈乃由宝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有关清盘呈请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所述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在香港的清盘呈请 - HCCW 262/2019
如同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本公司的公告所述,呈请聆讯已延期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的延期聆讯上,再将呈请聆讯延期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让临时清盘人有充足时间考虑及在其认为可行的情况下进行本公司及/或本集团重组。
本公司将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向股东及公众通报相关清盘呈请的最新进展。
继续暂停股份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股份持有人以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