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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盛控股建议公开发售基准为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股份获发一股发售股份开始按除权基准买卖股份

2018-07-20 19:51:00

兹提述(i)茂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之公布(「第二份公布」),内容有关延迟寄发章程文件及有关建议公开发售之经修订预期时间表。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内使用之词汇将具有与该公布及第二份公布中界定者相同之涵义。

根据第二份公布所载之公开发售经修订预期时间表,按连权基准买卖股份之最後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星期五)。股份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星期五)在联交所所报之每股收市价为0.248港元。股份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一)开始按除权基准买卖。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谨请注意,公开发售须待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及包销商并无根据包销协议之条款终止包销协议,方可作实。因此,公开发售未必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对彼等之状况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