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太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星期四)上
午九时四十五分在公司注册办事处举行董事局会议,藉以(其中包括)宣布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及考虑派发二零二二年第二次
中期股息(以取代末期股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第A.3项的规定,公司董事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八日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
于本公告所载日期,公司的在任董事如下:
常务董事:白德利(主席)、岑明彦、贺以礼、马天伟、张卓平;
非常务董事:麦广能、施铭伦、施维新;及
独立非常务董事:包逸秋、利干、李慧敏、颜文玲、欧高敦、徐莹及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