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东方融资(作为贷款人)与客户(作为借款人)于2018年5月17日订立贷款协议(经不时补充),据此,东方融资同意向客户授出一宗本金金额为70000000港元的有抵押贷款,并须于2024年5月18日偿还。
董事会宣布,于2024年5月17日(交易时段后),东方融资与客户订立补充协议,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及细则,将贷款之还款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5年5月18日。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贷款(经补充协议而延长)的多项适用百分比超过5%但全部少于25%,故延期被视作上市规则第14章所载的须予披露交易,需按上市规则要求而作通知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