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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有关贷款延期的第二份补充协议

2023-07-06 00:00:00

有关本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及2022年7月6日的公告,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东方融资与客户订立(一)贷款协议,据此,东方融资同意授出一宗本金金额为194,000,000港元的有抵押贷款,为期12个月及(二)第一份补充协议将贷款之还款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7日。董事会宣布,于2023年7月6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东方融资与客户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将贷款之还款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7月7日。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贷款(经第二份补充协议而延长)的多项适用百分比超过5%但全部少于25%,故延期被视作上市规则第14章所载的须予披露交易,需按上市规则要求而作通知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