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本公司之中、英名称由「东方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Oriental PressGroup Limited」更 改为「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Oriental Enterprise HoldingsLimited」。
更改公司名称的条件
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1)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以批准更改公司名称;及(2) 香港公司注册处批准更改公司名称。
待上述条件达成后,更改公司名称将自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书以确认新名称已获注册当日起生效。
更改公司名称的理由
本集团一直致力发展多元化业务,除出版报章外,亦已开展数码媒体、本地及海外物业投资及融资等业务。 该等业务表现理想,并为本集团带来稳定的盈利贡献。董事会考虑到现时的名称「东方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Oriental Press GroupLimited」 似乎未能确切反映本公司的多元化业务,故提议将本公司的名称改为「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 Oriental Enterprise Holdings Limited」,更改公司名称可提昇企业形象,令定位更清晰,更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集团将透过内部架构重组,加速扩展业务,创造更高的品牌价值。
更改公司名称的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不会影响本公司证券持有人的任何权利或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
于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所有印有本公司现有名称的已发行证券证书将继续为该等证券的所有权凭证,且现有股票将继续有效作买卖、结算、登记及交收用途。本公司不会安排以现有证券证书换领印有本公司新中英文名称的新股票。待联交所确认后,本公司于联交所买卖股份的中英文股份简称亦将随新公司名称生效而更改。
更改公司名称一经生效,股票将只以本公司新名称发出。
本公司更改公司名称及更改本公司中英文股份简称的生效日期将另行刊发公告。
一般事项
载有更改公司名称进一步详情的通函连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于切实可行之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