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东方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定义)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刊发。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报告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作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纯利不少于港币200,000,000元,而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亏损港币11,567,000元。
预期纯利增长主要由于以下因素所致:
1.生产成本及营运开支减少;
2.收取政府的一次性补贴约港币61,000,000元;
3.澳元升值产生的收益;及
4.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上升。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现有所得的资料而作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确认。本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预期于2021年6月18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准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