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须予披露交易有关贷款延期的补充协议

2020-10-09 00:00:00

有关本公司于2019年10月 9日的公告,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东方融资与客户订立贷款协议,据此,东方融资同意授出本金额为80,000,000港元的有抵押贷款,为期12个月。

董事会宣布,于2020年10月 9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东方融资与客户订立补充协议将贷款之还款日期延长至2021年10月 10日,贷款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贷款(经补充协议而延长)的多项适用百分比超过5%但少于25%,故延期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所载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需按上市规则要求而作通知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