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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发展董事的委任及调任

2018-05-25 16:49:00

董事会宣布以下本公司董事的更改,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1)薛南海先生及苏仲强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2)叶毓强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

(3)纪文凤小姐将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改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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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World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以下本公司董事的更改,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执行董事的委任-薛南海先生及苏仲强先生

薛南海先生(「薛先生」),63岁,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薛先生於2011年2月加入本集团并出任本公司香港项目主管。彼现为本公司项目部门高级总监及为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董事。於加入本公司前,彼於香港一家上市公众公司工作逾25年,并出任其项目总监。在此之前,薛先生曾服务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屋宇署。

除所披露外,薛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薛先生取得香港大学建筑学士及建筑学文学士学位。彼为注册建筑师及政府认可人士,并负责监督本集团所有香港物业发展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薛先生拥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且曾参与於香港及中国不同种类的重大项目。

薛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於本公告日期,按证劵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薛先生拥有本公司所授出购股权附带之相关股份1,067,827股之个人权益。

薛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执行董事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惟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薛先生将收取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授权力而厘定的董事袍金每年314,000港元。彼将获取本集团酬金包括每月薪金778,720港元及酌情性质的花红。该酬金乃按其於本集团的职责及本集团的薪酬政策而厘定。

苏仲强先生(「苏先生」),69岁,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苏先生於2016年1月加入本集团出任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彼现为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众公司,直至2016年8月4日除牌)董事兼行政总裁及为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董事。於加入本集团前,苏先生曾於香港一家上市集团工作逾30年。苏先生曾担任香港一家上市公众公司之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职务,并曾获委任为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国内房地产发展商之顾问。彼现为香港地产行政学会会员及香港公益金商业及雇员募捐筹划委员会委员。除所披露外,苏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苏先生获得多伦多大学数学系科学硕士学位。彼拥有丰富房地产经验,且曾参与於香港及中国不同种类的重大项目,在地产界资历深厚。

苏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於本公告日期,按证劵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苏先生拥有本公司所授出购股权附带之相关股份2,300,000股之个人权益。

苏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执行董事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惟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苏先生将收取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授权力而厘定的董事袍金每年314,000港元。彼将获取本集团酬金包括每月薪金1,134,000港元及酌情性质的花红。该酬金乃按其於本集团的职责及本集团的薪酬政策而厘定。

薛先生及苏先生将分别在其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生效後成为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成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叶毓强先生

叶毓强先生(「叶先生」),66岁,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将担任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叶先生为合和实业有限公司、TOM集团有限公司、电能实业有限公司及利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均为香港上市公众公司。彼亦为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固定单一投资信托朗廷酒店投资的托管人-经理)及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以及鹰君资产管理(冠君)有限公司(作为上市产业投资信托冠君产业信托的管理人)非执行董事。此外,彼曾於2012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为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众公司,直至2016年8月4日除牌)及曾於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为香港上市公众公司AEON信贷财务(亚洲)有限公司以及2011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为香港上市公众公司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除所披露外,叶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叶先生曾在香港、亚洲及美国於花旗集团、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富国银行及美林证券任职达33年,是国际金融及房地产方面的行政专才。彼之专业领域涵盖房地产、企业银行、风险管理、交易银行及财富管理。叶先生於2003年获任命为花旗集团董事总经理,於1990年获任命为花旗集团高级信贷主任/房地产专家。彼於花旗集团曾出任的高级职位包括北亚区房地产部主管、香港企业银行部主管、交易银行部主管-香港及亚洲区投资融资部(环球财富管理)主管。彼亦曾於美林亚太区投资部出任资深执行总裁。

叶先生为岭南大学商学院荣誉教授、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香港科技大学及恒生管理学院之兼任教授、澳门大学之特邀实务特聘教授、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成员、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之校董会校董及世界绿色组织理事副主席。彼亦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属下的校长资格认证委员会委员。

叶先生拥有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科学学士学位(最优等)、康乃尔大学及卡内基梅隆大学科学硕士学位。彼亦为职业训练局荣誉院士。叶先生曾担任美国匹兹堡大学讲师。

叶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於本公告日期,叶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劵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

叶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独立执行董事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惟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叶先生将收取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授权力而厘定的董事袍金每年366,000港元及出任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的额外酬金每年分别80,000港元及40,000港元。

非执行董事的调任-纪文凤小姐

纪文凤小姐(「纪小姐」)将由2018年6月1日起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改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顾问。

纪小姐,71岁,於2008年12月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於2012年3月改任为执行董事。於调任前,纪小姐为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成员。纪小姐自1997年起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新世界中国实业项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董事。纪小姐亦为白马户外媒体有限公司及莎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两者均为香港上市公众公司。除所披露外,纪小姐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纪小姐亦为周大福慈善基金理事。纪小姐於综合传播及市场推广服务积逾30年经验,曾创办香港精英广告公司及中国精信广告公司,出任公司合夥人兼主席/行政总裁。纪小姐热心公益及公共服务,曾为首任香港明天更好基金行政总裁,现为PMQ(元创方)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无止桥慈善基金创办人及名誉会长、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郑裕彤工商管理学院)亚洲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中文大学晨兴书院院监会副主席、香港中文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谘询委员会成员、协青社执行委员会委员、垂谊乐社理事会副主席、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及香港建造学院管理委员会成员。纪小姐获香港公开大学及香港大学授予荣誉大学院士荣衔。彼亦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颁授Beta Gamma Sigma国际商界领袖荣誉及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太平绅士及金紫荆星章。

纪小姐将与本公司订立新的非执行董事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惟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於改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後,纪小姐将不再为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成员。彼将收取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授权力而厘定的董事袍金每年261,000港元。纪小姐亦自2018年6月1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的顾问及收取每月487,000港元的酬金。

纪小姐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於本公告日期,按证劵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纪小姐拥有90,000股本公司股份及本公司所授出购股权附带之相关股份1,702,016股之个人权益。

除上述资料外,本公司并无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与上述新董事的委任及董事调任有关的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藉此欢迎薛先生、苏先生及叶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