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自愿性公告由本公司作出。
于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本集团订立出售协议出售目标公司( 现为本公司拥有 75%权益的附属公司)25%权益予买方(为平安人寿的全资附属公司)。购买价为港币 9,394,484,806.13 元另加若干偿付购买价的融资成本及于该土地上兴建的项目的办公大厦部分的项目成本的融资成本。
目标公司拥有限于发展及营运将在该土地上兴建的办公大厦,并实际地享有该办公大厦之所有经济权利及利益,及实际上承担其一切责任及债务。
本公司(透过经多间全资附属公司)拥有、发展及营运将在该土地上兴建的商业/零售部分,并全权及实际地享有所有经济权利及利益,及全权及实际上承担其一切责任及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