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举行之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周年大会」),周年大会之主席要求就提呈之各项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接纳截至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经 2,110,236,610(99.861313%) 2,930,683(0.138687%)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局报告书与核数师报告书。
2.宣派末期股息。 2,115,216,434(99.966575%) 707,254(0.033425%)
3.(i)(a)重选郭基煇先生为董事。 2,094,881,773(99.006650%) 21,018,284(0.993350%)
(b)重选雷霆先生为董事。 2,093,969,756(99.066684%) 19,727,469(0.933316%)
(c)重选李家祥博士为董事。 1,769,070,102(83.655292%) 345,643,820(16.344708%)
(d)重选梁高美懿女士为董事。 1,620,005,664(76.597157%) 494,962,732(23.402843%)
(e)重选胡宝星爵士为董事。 1,629,461,337(77.083309%) 484,435,122(22.916691%)
(f)重选邝准先生为董事。 2,092,993,034(99.065879%) 19,735,444(0.934121%)
(ii)厘定董事袍金(建议主席、副主席及其他每位 2,112,190,188(99.869413%) 2,761,857(0.130587%)
董事於截至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董
事袍金分别为港币三十二万元、港币三十一万元
及港币三十万元)。
4.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核数师及授权董事 2,106,820,142(99.599741%) 8,466,618(0.400259%)
局厘定其酬金。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购回股份(周年大会通告所载 2,111,688,975(99.839652%) 3,391,489(0.160348%)
的第5项普通决议案)。
6.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发行新股(周年大会通告所载 1,475,175,482(69.716396%) 640,790,859(30.283604%)
的第6项普通决议案)。
7.透过加入购回股份之数目而将发行新股的一般授 1,476,503,243(69.783548%) 639,329,620(30.216452%)
权扩大(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第7项普通决议案)。
由於以上每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因此所有决议案皆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8.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 2,100,813,744(99.350753%) 13,728,594(0.649247%)
特别决议案)。
由於以上决议案获超过75%之票数赞成,因此该项决议案正式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附注:
1.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2,876,844,631股。
2.概无本公司股东於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行使其投票权时受到任何限制。
3.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聘於周年大会作为点票之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