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9%。
权利及地位
配售股份将在概不附带一切留置权、抵押、按揭、证券利息、不利索偿、产权
负担、股本、优先配售或任何形式之第三者权益并连同所附带之一切权利之情
况出售。承配人将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後收取所宣派、作出或支付之全部股
息及分派。认购股份於缴足後,将与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发行新股之授权
认购股份将会根据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由股
东通过之一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而发行。根据该一般授权,董事可配
发及发行最多2.401亿股股份。於本公布刊发日期,并未根据该一般授权配发
及发行股份。
花旗环球及承配人之独立性
花旗环球现正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配售股份,包括亚洲、欧洲及北美洲之一批
专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投资者。花旗环球及承配人(以及彼等之实益
拥有人)各自独立於卖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定义见收购守则)且与彼等概无
关连。彼等亦为独立第三方且与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士及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
规则)概无关连。
完成配售
配售乃属无条件。配售预期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完成。
认购条件
认购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1.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2. 完成配售;及
3.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豁免卖方因为其收购认购股份而须根据收购守
则第26条履行提出全面收购之责任。
上述条件概不会获豁免。倘上述条件未能於协议日期十四天内(或经本公司及
卖方议定之其他日期)达成,则认购将告失效。
本公司将会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卖方将会向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申请,豁免因为其收购认购股份而须根
据收购守则第26条履行提出全面收购之责任。
完成认购
认购将於最後一项条件获履行後之第二个营业日,或卖方与本公司可能同意之
其他日期,惟不得迟於订立协议日期後十四天完成。倘认购於订立协议日期後
超过十四天才完成,认购将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1(3)(d)条获得豁免,须
遵守上市规则对关连交易之要求,包括独立股东批准。
终止事件
配售协议载有若干条文,授权花旗环球於得悉於配售完成日期上午十时正前发
生若干事件,则可终止其配售责任。该等事件包括(i)颁布任何新法例或法规
,或现有法例或法规有任何修订,而花旗环球认为已经或可能会对本集团整体
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或(ii)当地、国家或国际之经济、金融、政治或
军事情况、证券市场情况或货币汇率或外汇管制出现任何转变(不论是否属永
久性转变),包括但不限於美国、香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爆发敌对行为或敌对
行为升级,或美国、香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或出现其他
灾祸或危机,致使花旗环球认为已经或可能严重影响配售之成功进行,或导致
进行配售不切实际或不妥当或不适宜;或(iii)由美国或香港政府机关宣布银
行暂停营业,或联交所全面禁止、暂停或严重限制股份或证券之一般买卖或设
立最低价格;或(iv)除因配售而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起暂停股份交易,股份
於任何期间暂停买卖(除非获花旗环球事先书面同意);或(v)花旗环球得悉
卖方及/或本公司违反协议所载之任何声明、保证及承诺,或於本公布刊发日
期或之後但於配售完成前所发生之任何事件或事宜如於本公布刊发日期前已发
生将令任何该等声明、保证及/或承诺在各方面失实、不确或有所误导,或卖
方及/或本公司任何一方已违反或未能履行本协议之任何其他条文,而(在各
种情况下)花旗环球认为会对配售构成重大影响;或(vi)本集团(整体而言)
之整体事务、前景、盈利、业务、物业、股东权益或财政或经营状况出现任何
转变或发展(包括预期转变),而花旗环球认为属重大及不利,致使进行配售
不切实际或不妥当。
倘花旗环球行使权力终止配售,则配售将不会进行。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股份
时务须审慎行事。
禁售
卖方已向花旗环球承诺,除根据本协议出售配售股份外,於订立协议日期起计
三个月内,倘未经花旗环球事先书面同意,本身不会亦不会促使其代名人及受
其控制之公司及与其相关之信托基金(不论个别或共同、直接或间接)(i)发
售、借出、抵押、发行、出售、订约出售、出售任何购股权或合约以购买、购
买任何购股权或合约以出售、授出任何购股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购买,或以
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不论有条件或无条件、直接或间接、或在其他情况下)
任何股份(包括认购股份),或由卖方实益拥有或持有之任何股份权益或可转
换为或可行使以换取或可换取任何该等股份或权益,或与任何该等股份或权益
大致相似的任何证券;或(ii)订立任何掉期或类似协议,以转移拥有该等股份
之全部或部分经济风险,不论上文(i)或(ii)所述的任何该等交易是否将以现
金或其他方式透过交付股份或该等其他证券进行结算;或(iii)宣布有意订立
或落实进行上文(i)或(ii)所述之任何该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