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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外国公司问责法》状况的更新

2022-03-11 00:00:00

和黄医药(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和黄医药」或「本公司」)谨提供有关《外国公司问责法》(「该法案」)状况的更新。

继本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呈交20-F表格内的年度报告后,诚如美国证交会在实施该法案时所预期,美国证交会于2022年3月8日暂定本公司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美国证交会之前估计根据该法案有273名注册人可能于2020年的审查中被视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我们预计,当其他在香港和中国其他地区有业务的类似美国上市公司向美国证交会提交年度报告后,该等公司将会被列入在清单内。

该法案是美国持续监管重点的一部分,旨在获取目前受国家法律(尤其是中国法律)保护的审计和其他信息,编制此类清单由该法案和美国证交会的实施规则规定。根据该法案的要求,倘发行人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师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未能接受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核查,则美国证交会会禁止任何该等「涵盖发行人」(包括本公司)的证券于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包括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交易。根据该法案的现行条款,除非该法案获修订将本公司排除或PCAOB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公司的审计师进行全面核查,否则本公司的美国预托证券将于2024年初从斯达克证券市场退市。此外,美国正在考虑立法将非核查年数由三年缩短至两年。

本公司每份美国预托证券代表五股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而普通股获准在AIM市场上交易。此外,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完成其普通股以股份代号「13」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主板主要上市。于香港交易所及AIM市场上市的股份可悉数与本公司的美国预托证券所代表的股份代替或互换。

本公司将继续留意市场发展及评估所有策略选项。

关于和黄医药

和黄医药(纳斯达克/伦敦证交所:HCM;香港交易所:13)是一家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创新型生物医药公司,致力于发现、全球开发和商业化治疗癌症和免疫性疾病的靶向药物和免疫疗法。集团旗下公司共有超过4,600名员工,其中核心的肿瘤/免疫业务拥有超过1,500人的团队。自成立以来,和黄医药已将自主发现的12个候选癌症药物推进到在全球开展临床研究,其中首三个创新肿瘤药物现已获批上市。欲瞭解更多详情,请访问:www.hutch-med.com或关注我们的LinkedIn专页。

前瞻性陈述

本公告包含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安全港」条款中定义的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反映了和黄医药目前对未来事件的预期。前瞻性陈述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此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下列假设:意料之外的监管行动或延迟或一般性的政府监管,其中包括和黄医药的ADS可能因《外国公司问责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而被禁止在美国交易的风险,该法案可能被修订令非核查年数由三年缩短至两年的风险,如果公司的证券在任何特定市场被停止交易或交易被中断或如果投资者为了交易这些证券必须采取措施将其股票从纳斯达克转到AIM市场或香港交易所而令公司证券价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以及整体经济和行业状况,包括许多国家持续疲弱的经济和金融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未来全球汇率的不确定性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的不确定性。有关前述各项和其他风险的进一步讨论,请参阅和黄医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AIM和香港交易所提交的文件。和黄医药在本公告中提供之资料截至本公告日期,并且不承担因新的资料、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