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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0-05-21 00:00:00

兹提述金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之公佈(「该公佈」 ) ,内容有关涉及向一名关连人士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及关连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60(7)条,本公司须于该公佈刊发后15个营业日内(即须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或之前) 向股东寄发通函(「通函」)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其中包括) 将载入通函的解除二零一九年抵押协议的最新进展、本集团财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声明) 及其他资料,预期向股东寄发通函的日期将推迟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