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佈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EYNE LTD 金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00009) 内幕消息 (1) 进一步延迟刊发年度业绩及延迟寄发年报; (2)有关刊发尚未刊发之财务业绩的状况; (3) 进一步延期董事会会议;及 (4)继续暂停交易 本公告乃由金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第 13.49(3)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第 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公佈(「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进一步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进一步延期董事会会议及可能暂停买卖。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年度业绩及延迟寄发年报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将延迟发佈。核数师尚未完成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本公司及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落实本集团的经审核账目,以及完成审核程序,尤其是有关物业持续经营评估。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迟于三个月内(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刊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2)条,有关全年业绩的初步公佈应基于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应已与核数师达成一致。延迟刊发全年业绩构成上市规则第13.49(1)条之不合规事宜。 然而,由于进一 步延迟刊发全年业绩,可能会延迟寄发年报。 延迟寄发年报构成上市规则第13.46(2)条之不合规事宜。年度业绩及年报的预计刊发日期将于适当时候公佈。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并无拥有任何其他内幕消息须根据上市 规则予以披露。 尚未刊发之财务业绩之刊发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期,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正根据其审核计划收集必要之文件及资料,以便推进审计程序。 由于与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在审计费用和审计程序方面存在争议,费用涉及进一步对湖南九华国际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具有完全控制权的文件和证明。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仍在对公司一间间接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湖南九华国际新城开发与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九华国际新城开发与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识别和调查。 董事会会议延期 鉴于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尚未刊发之财务业绩,就批准二零二三 年经审核年度业绩及尚未刊发之财务业绩的董事会会议亦将进一步延期。本公司将 根据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规定适时另行作出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刊发本公司全年业绩公佈及寄发本公司之年报为止。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 仅供识别 承董事局命 金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俞超 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佈发表日期,董事局由六名董事组成。执行董事为钱凌玲女士(主席) 、俞超先生 (行政总裁)及向俊杰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沛雄先生、邓炳森先生及顾凯夫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