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金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公佈,内容有关涉及向一名关连人士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及关连交易(统称「该等公佈」)。除非文义另有界定,否则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应具相同涵义。
董事局谨此知会股东,经贷款人同意及确认,本集团不再须提供公司担保及按揭物业作为经修订永鸿融资协议项下永鸿所有还款责任的担保。协议各方将磋商其他信贷替代安排,而截至本公佈日期,尚未提出任何方案或达成任何安排。倘本公司同意作出任何信贷替代安排,将根据上市规则于必要时作出进一步公佈。因此,本公司将不会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便独立股东考虑及批准抵押文件,本公司亦将不会刊发任何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