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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实业2018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18-04-03 17:02:00

兹定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星期三)下午二时十五分假座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20 号九龙海逸君绰酒店一楼宴会大礼堂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或倘於该日上午九时正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在香港仍然生效,则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在同一时间及地点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讨论下列事项:

(一) 省览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局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 宣派末期股息。

(三) 重选退任董事。

(四) 聘任核数师及授权董事局厘定其酬金。

(五) 考虑及认为适当时,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甲) 无条件授权董事局在有关期间内发行及处置不超过本公司於本决议案通过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 20% 之本公司新股份(惟该股份总数须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後任何股份分拆及合并的情况作调整),此项授权包括授予於有关期间或其後行使之售股建议或购股权(包括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之债券及债权证);及

(乙)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直至下列三者中较早之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 依据法例规定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须予召开之期限届满之日;及

(iii) 本决议案经由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将之撤销或修订之日。」

(六) 考虑及认为适当时,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甲) 在下文(乙)段之规限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批准董事局在有关期间内,根据所有适用法例及不时修订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要求,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以购回本公司之股份;

(乙) 本公司按照上文(甲)段之批准可购回股份之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於本决议案通过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 10%(惟该股份总数须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後任何股份分拆及合并的情况作调整);及

(丙)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直至下列三者中较早之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 依据法例规定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须予召开之期限届满之日;及

(iii) 本决议案经由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将之撤销或修订之日。」

(七) 考虑及认为适当时,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扩大董事局根据本届大会通告所载之第五项决议案发行及处置新股份之授权,在其上另加相当於本公司根据本届大会通告所载之第六项决议案授权购回之本公司股份数目,但该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於上述决议案通过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 10%(惟该股份总数须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後任何股份分拆及合并的情况作调整)。」

附注:

(1) 於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时,大会主席将行使其在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 81 条赋予之权力,将上述每项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将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尽快於本公司之网站 www.powerassets.com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网站 www.hkexnews.hk 公布。

(2) 本公司之股东均有权委派另一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代表人行使股东所有或任何以下权利:出席大会并於会上发言和表决,而股东亦可委任不同代表,以分别代表其所持有并在委任文书内指明的股份数目。委派代表书必须按照其上印备的指示填妥,并於大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交回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香港夏慤道 10 号和记大厦 19 楼 1913 至 1914 室),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委派代表书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延会并於会上投票。

(3) 为确定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包括其延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由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星期五)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星期三)(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凡拟出席大会(包括其延会)并於会上投票者,务须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权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确定收取末期股息权利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凡拟获派发建议末期股息者,务须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 至1716 室。

(4) 就上述第三项议程之决议案,根据上市规则而须披露接受重选之董事资料,已载於下述附注(8)所述之函件附录二。

(5) 就上述第五项议程之决议案,现寻求股东批准授予董事局发行及处置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性授权。董事局表明现时并无计划发行任何新股份。本公司乃依据公司条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寻求股东给予这项一般性授权。

(6) 就上述第六项议程之决议案,现寻求股东批准授予董事局购回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性授权。董事局表明将於认为符合股东利益之情况下行使授权购回本公司股份。就上市规则之要求详载建议购回股份之说明文件,已载於下述附注(8)所述之函件附录一。

(7) 就上述第七项议程之决议案,现寻求股东批准就上述第五项议程之决议案将授予董事局之一般性授权可加上董事局依据上述第六项议程之决议案将获之授权而购回之股份数目(惟须按该决议案条文作出调整)。

(8)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将於会上接受重选之董事的资料及有关发行及购回本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资料的通函,将连同二零一七年年报一并寄发予各股东。

(9) 倘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则股东周年大会将不会於该日举行,惟将按本通告所述自动顺延至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二)在同一时间及地点举行。有关会议另行安排的 详 情 , 股 东 可 於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 公 众 假 期 除 外 ) 上 午 九 时 正 至下午五时 正 的营业时间内致电本公司 (852) 2122 9122 或浏览本公司网站 www.powerassets.com 以作查询。股东周年大会於悬挂三号或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仍如期举行。

在恶劣天气下,本公司股东应因应其本身之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如选择出席会议,则务请小心注意安全。

(10)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